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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4、三十四、霖华商行(1 / 5)

作品:《女尊之天作之合

“所以我也是你的战利品之一吗。”眼梢间晕染着玫红的何朝歌伸手抚摸上男人清隽的眉眼,不禁轻笑出声。

“你在笑什么。”谁知她的一点笑意,差点儿害得他缴械投降。

少年脸上红晕褪下,随后覆上一点白,握着酥桃的手背上却是凸显出了青筋。

哦,不对,不止是少年手背上有,就连那脖子上也有,偏生那耳根子泛红得如三月碧桃艳,看得总忍不住令人想要将手放上去捏一捏,扯一扯,再掐一掐,这才能满足她的恶趣味。

“我并非在笑,我只是在想,若是以后谁娶了宋公子,也不知道要怎么做才能拴住宋公子的心。”何朝歌有些承受不住如此大力,当下朝他捏了一把,并哑着声儿的抚摸上他的锁骨。

“毕竟宋公子看着可是比我何某人还要像是一个情场浪子,更是一个肆无忌惮的主。”否则一般男子,又岂会同他如此胆大,就连这玩的也花。

“想要拴住本公子的心还不简单,反倒是你专心点,要不然信不信本公子告你一个服务不好,看你以后的那些恩客会不会都跑了。”墨发披散,与之凌乱相缠的宋谢临嫌靠着树干久了不舒服。

当即舔了舔唇,贴近她耳边处,说:“要不我们去树上,或者河里怎么样,本公子都还未试过这等林间野趣,想必定然别有一番风味。”

他更要趁着还能肆意玩乐的时间里,将各种刁钻古怪,或是稀奇古怪的姿势都得要试上一回才行。

毕竟他在其他人的眼中可是端庄守礼,恪守男德的长安第一公子,又怎能同其他男子行此等下作之事。

“好啊,不如我们下次在院里的秋千上如何。”秋千,她倒是许久没有试过了。

那玩意好虽好,就一不小心陷得过深,导致挖出来的时候都像是地里沾了泥的萝卜。

“行,只要是你说的,本公子就大发慈悲的陪你一回。”秋千,喉结微动的宋谢临不知想到什么,眸光渐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