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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百六十一章:里外不分!(1 / 2)

作品:《重回1986小山村

毛子赚了五十块钱,心情很好的吹着口哨走了。

高明程将手中的古钱币收起,心情也很好。

这几枚古钱币,都是清朝的,年代近,市场上数量确实也多,但只要收藏个十来年,价值就会翻几千几万倍!

别的不说,单说那枚‘祺祥重宝’,价值就不可估量,高明程记得在2013年的拍卖会上,一枚‘祺祥重宝’最终成交价575万港币,约人民币485万。

想想看,这是多么的暴利!

所以,那枚‘祺祥重宝’他是不打算卖的,就自己收藏,等待合适的时机再出手。

高明程就这么坐在服装店的门口,一面照顾小旭旭,一面慢慢的卖杨梅,他家的杨梅价钱贵,因此卖的慢,但也陆陆续续卖掉十多斤了。

突然,一个熟悉的声音响起,高明程循声望去,正好看到高岳那张痞笑的脸。

“嘿,你怎么回来了?之前不是说要留在省城帮你老师做事吗?”高明程看到高岳,心里也是高兴。

他把自己坐着的小板凳让给高岳,又热情的指着竹筐里的杨梅,说道:“我种的杨梅,味道还不错,想吃多少就自己拿!”

高岳也没跟他客气,看到那杨梅的确不错,不但个头大,色泽也好看,于是他直接拿起就往嘴里放,根本没想着洗。

不过杨梅还是比较干净的,高明程自己从树上摘下杨梅后,也是直接放嘴里吃,根本没洗过。

当然了,你如果讲究的话,那么最好用淡盐水浸泡,这样你就能够看到很多小虫子从杨梅果肉里面出来了!

自从高岳去省城读大学后,他们兄弟两个就很少见面,之前高岳寒暑假还会回来,结果今年放假时,他突然给家里打电话,说要留在省城给一个老师帮忙。

对此,高国兵自然是愿意的,叮嘱他好好做事。

本来等高岳毕业,就能够进入县警局做事,但如果有老师那层关系,因而留在省城,那么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。

高岳吐掉杨梅核后,这才说道:“事情忙完了,自然就回来了。我昨天回来的,看到你摆在我们家的那架钢琴了。好家伙,当初文化成绩险些不及格的你,居然还买那么高档那么文艺的玩意了!”

高岳表情夸张,把高明程都逗笑了。

“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,以后我可是幼儿园的园长了!你可得巴结点我,以后你家的孩子,还得在我手底下混呢!”

“高园长好!”高岳朝高明程拱手,有种不伦不类的滑稽感。

高明程哈哈大笑。

只短短几句话的功夫,两人就消除了几个月没见的疏离,亲热的跟天天见面的亲兄弟一样。

高岳把小旭旭从小推车里抱了出来,开始逗着小旭旭,可惜小旭旭定力太好,你抱任你抱,笑,那是不能轻易笑的!

高岳逗弄了一会儿,点评道:“你儿子挺乖的,跟你完全不像啊!你小时候就跟身上有跳蚤似的,根本不会停。”

高明程马上说道:“这还小呢,才八个多月,能看出啥?等他能走能跑了,你看他皮不皮!”

不皮我也会想尽办法让他皮!

上辈子,大儿子的确很让人省心,但过于沉默内向,也注定他的大儿子十分的平庸。

高明程知道环境能够影响一个人的性格,因此这辈子,他希望大儿子能够拥有一个更完整的童年。

他之所以创办幼儿园,就是为了让小旭旭有一个更好的学前教育环境,以及结交更多有益的朋友,拓展眼界。

“你中午在这吃饭吧,高壮刚好今天也来了,大家一起热闹热闹。”高明程邀请道。

高岳自然不会拒绝,只是笑着说道:“你们家的人是越来越多了,只怕一个大圆桌都坐不下了吧!”

的确,自家人、亲朋以及请来做事的人,中午这顿饭,肯定是没法全部都坐下吃的。

不过也没事,可以分成两桌,许多美他们在前面的收银台吃饭也行。

两人就这样坐在店门口,说起话来,高岳说一些他在学校里发生的趣事,高明程也说一些他在收古董时遇到的趣事。

提起这个,高岳说道:“可惜了,如果不是那场大火,我们高家村也有不少以前留下来的瓶瓶罐罐。我爸说我爷爷那会儿,家里有个很漂亮的瓶子,还有一些文房四宝。”

高明程听了,也是一阵叹息。

高家村的祖上,可是出过好几个进士的,以前在这一带,也算是乡绅世家,可惜遭遇时代的战火,损失惨重。

两人漫无边际的说着话,突然话题变成高岳有喜欢的对象了。

高岳在谈起对方时,一脸的喜悦,有种少年怀情总是诗的感觉。

高明程认真的听他的讲述,这段隐秘的恋情,是他前世所不知道的。

不过他知道高岳的老婆,并不是现在他口中讲述的那个女生。

而是和他哥哥高宏一样,娶的是本地体制内的姑娘。

高岳表情梦幻般的说完对那个女生的爱慕后,又是长长的一声叹息。

“她是省城的,并且家境很好,很擅长跳舞。我和她……唉……”高岳的脸上浮现一丝怅然若失。

在他的心中,已经断定自己和那个女生没有可能了。

说完后,高岳还不忘叮嘱高明程一声:“这件事,我爸妈都不知道的,你也别乱说。”

高明程应下了。

“嘿嘿,我知道你不是一个多嘴的,说出来后,我心情好受多了!”高岳笑了笑,像是在说出口的那一瞬间,就把那段隐秘的感情埋葬了般。

这时,一直安安静静的小旭旭不给面子了,突然挣扎着不愿意坐在小推车上了。

高明程看他的表情,就知道是犯奶瘾了,于是把小旭旭抱起,对高岳说道:“你在这里帮我卖杨梅,我把我儿子给我老婆!”

于是他抱着小旭旭进去店里找许多美,许多美正在极力推销顾客买下一件连衣裙呢,看到小旭旭犯奶瘾了,立即抱起,然后递给高明程一个眼色,高明程了然,夫妻两个交换任务,许多美带着小旭旭上楼去,而高明程则留在店里售卖衣服。

忙忙碌碌间,时间来到中午。

赶集一般是上午热闹,到中午时,人流量就会渐渐减少,到下午时,就会和平常差不多了。

今天的午饭是胡茵陈煮的,一大盆筒骨炖冬瓜、一大盆红烧五花肉,还有辣椒炒牛肉、辣椒炒茄子等菜。

胡茵陈的手艺不错,获得一致的夸赞。

吃过午饭,高岳没有久留,而是离去了。

至于高壮,他也打算回高家村了,家里只有细奶奶一个人在家,他不放心。

女人天生就擅长买东西,来时,高壮啥都没带,回去时,自行车都堆满了何秀曼买的东西!

而高壮的头上,正戴着一顶崭新的草帽。

“明程哥、秀曼、圆圆,我走了!”高壮咧嘴笑着,冲大家挥手道别。

小圆圆舍不得爸爸走,哭的稀里哗啦的,何秀曼看着高壮离去的背影,眼眶也有一点发红。

这一幕,活像是生离死别般。

饶是心肠再硬的人都狠不下心来,更何况高壮的心一点都不硬。

他舍不得小圆圆哭,当即把自行车支好,然后去抱小圆圆。

高明程说道:“时间还早,你晚些时候回去吧,这会儿日头正晒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