跟着戚雪楠一起坐上车,戚雪楠说:“今天一定要回家吃饭,三年前你一声不说地搬出去,你弟弟生了一个月的闷气呢,他是真的不舍得你搬出去。”

庄溪看向车窗外,轻轻摸着自己的衣袖,没接这个话题。

“今天一起吃饭,好好跟他聊聊。”

戚雪楠29岁嫁给凌签,那时候凌彦华已经上小学,她终于光明正大住进了这座别墅,好好陪伴那么年不能陪在身边,而心怀愧疚的儿子,一直到今天。

正如她所说,凌彦华在家,不止是凌彦华,还有凌签。

“溪溪上楼洗下就可以吃午饭了。”戚雪楠对凌彦华说:“带你哥哥上楼。”

凌彦华笑笑,“哥哥你今天穿得不错啊。”

把庄溪带到客房洗手,凌彦华盯着他看了一会儿,笑着离开了。

庄溪松了口气,对着镜子仔细瞧。

镜子里的他,第一次穿着这样柔软的衣服,看着一点也不像是吃个菜包子都不舍得的人,脸上好像溢出几分明亮和欢喜。

衣服是好的,更让他欢喜的不是衣服,可不妨碍他珍惜这件衣服。

先将衣服挂起来,再去洗手,这样可以避免沾上水,洗完手擦干净,转身要拿衣服的时候,发现凌彦华正拿着两件衣服站在他面前。

“既然哥哥脱了就不要再穿了。”

凌彦华笑着走上前,“妈妈给你买了件衣服,我也该表示表示才对。”

“前几天妈妈给我买的太多了,这两件我只摘了吊牌,还没来得及穿,哥哥看看合适吗?”

庄溪坚定地摇摇头,衣服本身对他没什么吸引力,对他来说,穿着这种衣服还不如穿校服来得舒服自在。

凌彦华以一种怜悯可怜的方式,要送给他这种生日礼物,他的目的不言而喻。

但庄溪没能满足他,他从心底里不想要,他有这一件特殊的足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