没错。

郑和就这么莫名其妙的火了。

三百三十五

经纪公司不打算雪藏郑和,上层制定了一系列计划来捧红他,但条件是郑和与公司签署为期三十年的契约,毁约价格高的吓人。

现在这个局面,若是郑和高调出现,无异于众矢之的,洗白是那么容易的么,再加上郑和这个是同性恋,并非其他小问题,芳姐得到消息,第一时间告诉了郑和,让他拒绝公司的条件。

郑和也是这么认为的,他向来不喜欢在周边消息里得到人气,也自认为没那天赋,所以在公司打电话给他的时候,他仅仅思考几秒钟便婉拒回去了。

宋震豪自欧阳志那件事后就对白先生略有成见,一个经济公司一年才能出几个知名率高的艺人,更何况郑和在同辈里名声还算不错,捧红他很容易,宋震豪打定主意,让阿龙务必让郑和回h市继续工作,如果他不回来,直接当毁约处理。

阿龙两面为难,他跟了郑和将近三年,人心都是肉长的,郑和平时待他什么样他自己知道,于是一面与经纪公司周旋,一面诚心诚意想郑和解释其中的利弊。

郑和这次深知没有经纪人的苦恼了,从前,这类事情都是成少解决的,虽然多数结果并非郑和所愿,却是最为艺人考虑的,而现在,阿龙在公司就是个打工仔,别说让他向高层反驳了,就连捎句话,他也没有那个能力。